2012年12月9日 星期日

宗教觀

剛剛去了趟郵務室,總算是找了個時間去拿了念尊寄來的聖經,結果又說是拿到了系辦,於是又花上幾分鐘走到系辦。這下可好,在旁的陳品全似乎在懷疑著"好端端的收到了什麼東西,大概有鬼......",酸溜溜的氣氛就是一陣噁心。

書裡頭如念尊所說,那位牧師題了一些字,簡體的,兩個字認不太得,也罷,這邊還有對岸的朋友可以問一下。但就此,我將書闔上了,並不是怯於書中的內容,或是覺得累了餓了想拉屎了什麼之類的欲望,只是覺得我該先整理一下情緒在去讀。自2012年的暑假以來,已經過了近六個月,些許後悔自己選了那一堂"生命的健全與完整"的通識課,簡直是在傳教,弄得我上完課心理不平靜晚餐吃不太下而傷身子,而且,先前對一個宗教的看法也得先放下,先入為主的觀念是我的致命傷,如果用跟去上那通識的看法去看這本書,大概明天我會出現在報紙社會版上。所以先沉澱沉澱,順道寫下至此的感受也好。

不過,請有其他觀點的人先安靜一下,像是光仲或是無菌樺,等下寫的全是我現在的個人觀點,並非結論或是之類的,看下去前請三思。

現在我認為,自己信仰著台灣民間信仰與其他宗教合體的個人風格式宗教,但是在民間信仰那一塊,現在究竟是相信著還是應父母要求下去拜拜的,我不是很清楚,至少在外婆的喪禮上(今年三月),我會依稀感覺外婆在一旁看著。對於佛教,感覺不這麼的深,印象停留在一些儀式上和尚或尼姑的呢喃罷了,一或是慈濟又作出什麼違背常理的事情之類的消息。道教也一樣,多了些熱鬧刺激點的媽祖出巡或是爬刀梯之類的,但也可能是在台灣歷史與生活中與這兩個宗教的緊密關係,讓這兩個相對平和的宗教對神經的觸動少了非常多。

這幾年鬧得沸沸揚揚的伊斯蘭教,在台灣我還沒碰到任何教徒,要是沒有911事件,或許很多人對這名子的印像只存在於國中課本。基於伊斯蘭教的神祕感覺,我會想去伊斯蘭世界看看,像是印尼,埃及,土耳其,或者是伊朗,但去伊朗可能會有生命危險。伊斯蘭教給我的感覺就是理性美,這或許是對伊斯蘭世界的不了解所致,但可以確定的是,0,一些化學方法都是由古時的穆斯林們發明的。一些存在於清真寺中的馬賽克拼圖,去年的諾貝爾化學獎,準晶體的結構甚至是與這種"拼圖"一模一樣(彭羅斯拼圖)這真的讓人難以想像現今的多數恐怖活動是他們自己發起的。同樣的野蠻也曾在基督教歷史上出現過,最著名的莫非7次十字軍東征,夾雜了權力政治宗教與金錢的悲劇。另外就是5中世紀,對於非教會思帷的鎮壓(異端裁判所)與獵巫運動,多少冤獄多少錯殺?為自己的想法而死的代價卻僅僅是數百年後的一紙洗白。幾百年後,又挾著自己有錢有力,妄想著自己是在教化別人,將一個個別具特色的文化摧毀,或是隨意的切割世界上的土地。如同小紅帽中的大野狼,著實是個披著文明外衣的野蠻人在亂竄。或許我扯遠了,但包裝著宗教與政治的思維世上隨處可見,就算是在文明大國的美國,也常聽到有帶著野蠻宗教思想的白癡在咆哮。儘管基督教在古代時常被白癡所掌管,還是得感謝,如果沒有宗教的支持,歐洲文明早在蒙古人入侵時瓦解,雄偉的教堂不會被建造,恐怕連啟蒙運動至今都還沒發生。經過了這麼久的時間,多數基督教國家都已經發展成現在的高文明程度國家了,這不容易,而且還經過了兩次極為血腥的世界大戰才得以達成,感謝,如此我才能有這樣正當的公民思維。

在教義的層面上,我想大家都知道這兩個宗教的經典是哪兩本,但是我覺得我在沒有讀過這兩本書前最好別亂說話,頂多心裡發發牢騷,畢竟最近燒得火熱的"禮貌"被無限上綱的濫用。

然後,因為自身對伊斯蘭的不了解,就先說對基督教那邊的看法。我現在是確定我不會信教,基本上我想保持空白,米國那邊老早就有一堆壞例子,像是"香蕉的形狀是上帝設計來給人類好拿取的",這種話居然出自一個具有良好訓練背景的科學家口中,之不知道反省阿哈(克拉克口吻)。再者,我是不清楚創造論在這個宗教裡的意義與份量有多大,但這確實與我所學相為背,但又有一些程度的讓我覺得有可能,學到現在真的會覺得自然界實在非常厲害,這樣複雜的生物機制,甚至到量子層次的演化(大家熟知的光合作用)是在這約35億年間演化出來的,更別說多細胞生物只存在大約12億年(因為細胞間的溝通等會讓生存機制複雜度以指數形式擴大),但總體而言我反對創造論。創造論是基於聖經的內容得出的結果,聖經是兩千年前的人寫成的,不管如何都是古人的想法,這或許在當時是思想上的大推進,現在看來簡直是笑話,更別說米國有一群人正推動修改洲法把教導宗教理論放進學校課程,笑話中的笑話。我明白達爾文本人提出的演化論有根本的問題,他自己根本不知道個體間得差異是如何出現的,是後來靠孟德爾才能解釋,但孟德爾的理論也有差錯,所以致這些理論到現今都還是理論。沒有人真正清楚知道這大地之母(mother nature,我覺得這個詞比較能形容我現在想指的"世界")為了讓自己孕育的萬物如何生存下去,而創造的複雜機制。然而有一群捧著古人見解而欲隨意推翻龐大科學基礎下的理論,這些人到底是活在現在還是兩千年前?搞不好牠們的腦袋比Fred Flintstone還結實(摩登原始人的主角)。再來是"原罪",就我現在的認知是,每個人自受胎那一瞬間就有了罪,至死不解,唯有上帝能赦免。所以我認為原罪就是活著。人是很特別的,同樣的身為動物,卻具有獨立思考的能力,具有獨特的"自我"概念,卻有著一條罪名,在還沒有自我意識出現之前就被加在身上(大約是在2~4歲時會出現),得要時時懺悔直到死去。這讓現在的我十分困惑,是說所有生命都犯了罪,還是因為人是神以自身形象創造的,卻又想再接近神,而只有人被加上著這條荊棘之冠。到底是如何,我不知道,或許時間會告訴我更好的答案。

也因此,我不認為我現在有能力接受基督教,即使這位神能夠包容。

這基本上代表者我在21歲前的看法,天知道未來會如何。我看著桌上的分生,瞟一眼上頭的黑皮聖經,好一個對比照。人的想法是絕對會隨時間而變的,畢竟識時務者為俊傑,但希望自己心中那一份正義在未來不會絲毫動搖,仍然能用雙眼看破世間虛偽。

作於2012 12 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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